關于公布青島市2019年第三批非營利組織
免稅資格名單的通知
青財稅〔2020〕32號
各區(市)財政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3號)規定,經市財政局、市稅務局聯合審核確認,“青島?;酃娲壬品罩行摹比〉梦沂?019年第三批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免稅優惠資格有效期為 2019 年至2023 年五個年度。
非營利組織應在有效期滿后六個月內提出復審申請,不提出復審申請或復審不合格的,其免稅優惠資格到期自動失效。
取得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應按照規定向主管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納稅申報和免稅手續。
主管稅務部門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如發現非營利組織不具備規定免稅條件的,應及時報告市財稅部門,由其進行復核,復核不合格的,相應年度不得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青島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20年11月30日